【编前语】

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2005年年会暨第四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简报(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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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2005年年会

       暨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简 报

       第六期

       

       主办单位: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

       承办单位: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

       协办单位: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会议时间:2005年11月5日上午

       会议地点:华东政法学院交谊楼报告厅

       大会发言

       大会发言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庞凤喜教授主持。

       

       发言人:(一)詹清荣(中石油):

       在小组讨论中讨论了一些税法实务案例,税法理论联系实际,循环经济等现实问题。我感觉中国财税法学教育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西方的差距,从出发点就不同。西方以宪政、经济学为出发点公共财政和代议民主这些是自然产生的,而中国则是从计划经济转型过来,这方面存在较大差距。财税体制差距,外国实行联邦制,我国实行单一制。我国的社会保障也很差。财政风险也很大。国际压力,国际准则在哪里,计划体制的压力,学科本身的压力。我国从民法的角度来讨论税法问题。目前我国的财税法学研究存在着一个定位问题,财税法发展的路径在哪里?财税制度用什么观点?用什么制度观?把税法当成债的方面与民法的区别在哪里?我认为其核心就是中国公共财政制度的构建。在制度安排一照顾弱势群体,财政支出应合理,降低执政成本,提高执政效率。协调中央和地方特别是中央和香港澳门的关系。财税法的研究的路在哪里?路在脚下。

       

       (二)张永明(台湾真理大学财经法系主任)

       昨天下午第一组主要对税收立法,授权立法,纳税人权利、租税优惠的保护等问题进行了讨论。达成以下共识:(一)税法的人才要具备法律、经济及其他人文学科的基本素养,必须注重跨学科的结合,进行跨学科的学习。(二)租税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租税不能阻碍市场经济的活力,全面的免税要慎重。(三)人权的保障作为思考的出发点,纳税人权利、消费者权利应超越各个政治体制。

       我个人认为:(一)先进国家的象征之一是优秀的法律人在默默的付出,贡献自己的力量。法律人就该在各个领域都可以发挥自己的作用。同时我们应更注意实际问题的解决。(二)法律文章要文词并茂,大陆的文章太严肃,学术性太强,历史艺术的涵养要加强。要多多加强交流,并注意要分享自己的感想。(三)要有一颗感恩的心,举办方相当尽力,要感谢台湾带队老师、刘剑文老师以及大陆这边接待的陈少英老师等。感谢各位的支持。

       

       (三)黄俊杰(中正大学财经法律系教授)

       我有两点感受:一是财税法是个跨学科的整合性的学科,要结合财政、法律、会计等方面的知识;二是财税法是个理论和实证并重的学科,理论上注重国家和人民良好的互动关系,国家的收入左右国家能因为忍受的范围,国家应以谨慎的形式处理财政权利,财政的收入支出管理要严格。用财政宪法做为基点来购建财政税制的,并谨慎授权和完善监督机制。案例教学非常的重要,非常欢迎大陆学者来研究台湾的判例。财税法的教育多做些案例的教材。判决公开对税法学者的研究和公司的税收筹划很有好处。以后的研讨会要邀请税务实务机关和法官等实务人士参与。希望这两天的会议能促进财税扎根和普及,并加深交往。谢谢。

       

       (四)蔡茂寅(台湾大学法律部教授)

       主要有三点感想:(一)台湾和大陆有很高的相似性,但是相异性也很多,而且双方的体制不同决定了对相同问题的解决方法也不相同,因此要多多加强交流。(二)此次大会非常精彩,特别感谢华政、刘剑文教授把这次庞大的会议组织。大陆的学者批判性很强,有很多独创性的想法。但大方向上的讨论较多,以后还需要在一些具体的地方做更细致地研究。(三)大会有不同层面的交流,法学与经济学和其他学科有很好的借鉴,对问题的发现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找到很好的解决途径,这在各个学科都是一致的。法学要重视权利义务论。要考虑更多的东西,财税学交流与法学交流都很重要。税法学有独特的地方,是财税法学科较先进的一部分,和近代国家的建立历史紧密相连,如法国大革命和北美独立战争都直接和税收有关,而财政法的研究却还是一个较新的学科。财政收入法和财政支出法都将是双方 努力的方向,谢谢

       

       (五)张新民(西南大学)

       首先对第二组的讨论进行总结。七位专家进行文论,三位老师点评。个人所得税方面,与会学者就目标、扣除、完善、价值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提出了三个问题:(一)政策目标,以调节为主,但也有学者认为以收入为主;(二)扣缴义务人的法律地位,其是纳税人的协助人,还是税务机关的协助人;(三)对所得税的扣缴问题,学者也做了分析。热点税种方面则涉及了金融衍生产品、信托、农业税。对税法的研究方法的问题,提出应更注重具体税种和案例的研究。

       我的体会:我的收获很大,对财税法学的发展也是个很大的推动,大会的研究起点很高。我们要在西南推动财税法的发展。

       

       点评人:

       梁文永(华南理工大学博士)

       感谢刘会长和大家给我这个机会代表后进分子来进行发言。然后我总结了三点:(一)学风问题和方法论问题。财税法的研究要粗菜细作,做老百姓的菜。为老百姓做菜的心态来研究问题。民主财政、依法财政,保护纳税人的权利,是财税理论的三个核心。其对应的也就是民主、法治和人权同时也是宪政理论的三大要素,这是一种灵魂的价值。另外我们还要虚功实做,不要讲大话、空话,我们研究大话空话必须要有一种支柱,要从理论到实践。(二)学术氛围。图解分析从广州为基点,向左走到重庆,右走到华东,这是个锅形,北京是铲子,来烹饪中国财税法的大餐。这种美味大餐会吸引国际同仁的加入。三个阶段:一是经济学家说话,二是法学家说话,三是主要由法学家说话。李炜光教授说得好:财税问题首先是个法律问题,不谈法律问题而去谈财税问题,不是角度的问题,而是一个研究基石的问题。(三)学术品位。证明了我们的综合实力,跨部门多学科;证明了学术良心,要不要为谁说话的问题,财税法站在什么立场上说话很重要,共同富裕不会自动实现,还需要财税法这一杠杆;证明了我们的幸福生活是指日可待的。财税问题是个雅俗共赏的问题,同时财税法又是顶天立地的,天是宪政,地是纳税。财税法已经具备了满足我们出世的愿望和入世的愿望,所以我们的光明前途是有保证的。

       

       主持人:

       庞凤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梁博士的发言非常够水平、够丰富、够幽默、够风趣。大会发言至此结束,下面进行本次大会的闭幕式。

       闭幕式报道

       闭幕式由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学院教授陈少英主持

       

       1.张富强(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宣布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决定增补吴旭东、詹清荣、杨忠孝等数人为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增补吴旭东、詹清荣为常务理事。

       

       2.施正文宣布大会优秀论文获奖名单。

       评奖条件:

       作者必须于1965年10月1日之后出生,论文在2005年10月25日提交。本次评奖由庞凤喜、陈少英等七名专家组成评委小组进行评定。

       评选结果:

       一等奖:段晓红的《取消农业两税对民族地区基层财政的影响——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为例》;

       朱大旗、王玮的《资产证券化涉税问题的法律分析》

       二等奖:李 刚的《税务“质疑约谈”初探——从法律经济学和比较的角度》

       梁文永的《中德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等六篇论文

       三等奖:徐登敏的《中国资源税费的现状问题与立法完善》

       洪维争的《试论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保护》等17篇论文

       优秀奖:顾 颖的《税权的位阶分析》

       曹秀娟同志的《理工科院校财税法教学改革思考》等20篇论文。

       

       3. 刘剑文教授做大会总结

       这次大会非常成功,这次会议的特点:一是台湾的教授光临;二是个老中青相结合的特点;三是法律与经济学的结合;四是发言涉及的一些前沿问题。

       我的想法:

       一、中国财税法教育研究会是个世界财税法教育的问题。德国法学最重要的教育是对税法教育的重视。中国财税法不仅要研究教学,还要研究立法、执法、司法的问题。

       二、在我们的学会中要坚持学术民主和平等,提倡学术自由,代表发言也应平等,在财税法的大家庭里要形成民主平等的氛围

       三、研究税法研究创新的问题,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要加强税法研究的创新,没有创新就没有生机。我们很多学人对中国的财税法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需要我们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加强制度创新,以问题为中心。对中国财税法研究要有大的发展,必须要有财税司法的改革。否则财税法的实践就会受到制约。台湾有行政法院和大法官解释。社会需要理解和宽容。 

       四、就该制定财税法学研究的规划,注重短、中、长期的结合,财政法中以预算法为主题,税法中以税法通则为主题,把问题一个一个的解决

       五、要加强财税法的教育,首先是本科生的教育,以华东政法学院为中心拓宽华东地区的财税法教育培养真正的税法硕士,从而培养税务律师、税务检察官和税务法官。

       六、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财税法学的研究交流,向台湾学习财税法教学与研究的方法,加强大陆的税法教育。建立海峡两岸的固定交流机制。

       七、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在世界大会中,与世界一流的学者交流。中国不能闭关自守,世界税法的组织。利用北大的财税法的论丛、台湾的月旦等杂志。利用几个平台为我们的财税法壮大做出贡献。

       最后说明,明年的会议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办大会是十分艰辛的,的喜悦很容易看到,但背后的艰辛却极少有人看到,最后代表学会对华东政法学院,陈少英老师及其学生对这次会议的举办表示常常的谢意。

       主持人宣布本次大会闭幕。

       

       

       

       

       

       

       

                              2005年11月6日

       (简报由华东政法学院杨剑、王勇、贺大勇、乃菲莎、谢徽等记录整理,时间仓促,未及与发言人核对

       如有差错,敬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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