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会章程的增补理事有关规定,经本人提出申请,我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现决定增补下列同志为我会理事:
吴旭东 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詹清荣 中国石油开发公司税务部高级经济师、博士
李俊明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
梁文永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博士后
许多奇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薛 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博士
于庆华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李美云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徐怡红 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后
袁森庚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副教授
张道庆 河南财经学院法学系副教授、博士
杨忠孝 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
王茂庆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副教授
郝雪玲 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
其中下列同志为我会常务理事:
吴旭东 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詹清荣 中国石油开发公司税务部高级经济师、博士
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
200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