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部委托,由北京大学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高校财税法骨干教师培训班”定于2004年7月15日至17日在北京大学举办。现将报到和课程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2004年7月14日下午14:00——20:00
北京大学法学院(逸夫一楼)一层5132室
机动车可以从西侧门和东门北边的机动车门进入
2004年7月14日晚上20:00——22:00
北京大学南门外中关村酒店大堂
未在此时间内报到的,可以直接到中关村酒店办理住宿手续并在7月15日到上课教室报到(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法学楼一层模拟法庭)。
二、上课具体安排
培训班采取主讲教师讲授和学员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培训班共安排七次上课时间。每次由主讲教师讲授2个小时,由学员自由讨论1个小时。每次讨论一个主题,由刘剑文教授担任班主任并主持讨论,由丁一博士和翟继光担任助教。
主讲教师及讨论主题如下:
7月15日上午8:30—9:00
开幕式
9:00—11:00
主讲:刘剑文(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题目:财税法学体系的完善与财税法教学改革
讨论题:中国财税法基础理论的创新思路与发展对策
7月15日下午2:30—4:20
主讲:杨益民(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题目:税收法治建设与税法人才培养
讨论题:我国税法硕士的设置意义和具体设想
7月16日上午8:30—10:30
主讲:徐孟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题目:案例教学法在财税法教学中的运用
讨论题:财税法网站、财税法教材建设对于财税法学科发展的意义
7月16日下午2:00—4:00
主讲:李绍刚(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
题目: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法人才培养
讨论题:国际所得税法发展的趋势和我国所得税法的改革与完善
7月17日上午8:00—11:30
主讲:朱少平(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
题目:《国有资产法》与《政府采购法》的立法背景分析
主讲:张志勇(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
题目:国际税法前沿问题与国际税法人才的培养
讨论题:国际税收竞争及其我国涉外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
7月17日下午2:00—4:00
主讲:汤贡亮(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题目:公共财政与税制改革
讨论题:我国预算法、国有资产法的改革与完善
三、住宿地点
中关村酒店(北京大学南门外往西10米)
标准间(2人)230元。
北京大学招待所(不能预约,当天根据情况入住)40—100元。
住宿费用自理。
四、饮食
北京大学农园(一层可以办理临时饭卡)。
饮食费用自理。
五、报名费用
报名费600元。
在读研究生(凭学生证)420元。
凭报名费发票领取学习资料和相关材料。
六、培训报告与结业证
参加培训的学员应当提交一份3,000—5,000字的培训报告。培训报告可以在培训结束以后一个月内提交,也可以在报名时提交。报告的内容应当围绕本次培训班的主题或者讨论题。培训报告应当以电子版的方式提交。发到信箱mickydy@vip.sina.com或者zhaijiguang2008@sina.com。
参加培训并提交报告的学员可以获得由北京大学颁发的“中国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结业证(加盖北京大学钢印)。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丁 一 电话010-80939115
翟继光 电话010-51604373 手机13810095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