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_________理事/代表:
为了推动财税法学的繁荣,促进财税法治的发展,加强海峡两岸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决定,2008年12月13日、14日在上海市召开“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年会暨第九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会议由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财税学院、文法学院承办,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1.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改与完善
2. 海峡两岸避免所得双重课税问题
二、会议地点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三、论文提交及评奖
1.请各位理事和代表积极撰写论文。论文提交的截至期限是12月 5日,会议论文(以MS Word文档格式)通过电子邮件请同时发到以下两个电子信箱: flx@lixin.edu.cn greatbear2000@tom.com,由秘书处统一印制。原则上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限投一篇论文,并在邮件主题栏标明“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年会论文”。论文需要提交中、英文标题和摘要。在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以后完成论文的,请自行打印150份,参会报到时交给会议秘书处。
2.本次会议将评选青年优秀论文。凡2008年12月13日尚未年满40周岁的作者,都可以将其未发表并提交会议的论文申请评奖,提交电子稿时在邮件主题栏和文章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参评优秀论文”。
3.提交本次会议的所有文章将刊登在中国财税法网(www.cftl.cn)上。并择优在《财税法论丛》(法律出版社)、《月旦财经法杂志》(台湾元照出版社)上刊登。
四、会务事宜
1.本次会议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会务费为300元,用于资料、场地等开支。其他费用由会议承办方负担。
2.报到时间:2008年12月12日全天报到。
3.报到地点:上海航空酒店南站店 (上海市石龙路951号,距离上海火车南站南广场步行5分钟)。13日抵沪的学者请直接到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报到(上海松江文翔路2800号)
4.住宿费用:双人间每间220元,可包间,也可合住。单人间价格相同。
5.交通提示:上海浦东机场7号线至上海南站,步行5分钟。上海虹桥机场出租车半小时车程至石龙路951号。火车上海站坐地铁一号线至上海南站,步行5分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慧华(15901892981) 裘穗加(13032110657)
联系电话:021-67705289
研究会秘书处将全力协助。
具体事项请联络武汉大学法学院熊伟:taxlaw2000@126.com 13659843071
同时,请及时关注中国财税法网(www.cftl.cn)的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财税学院、文法学院(代章)
200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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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号码 手机
传真号码 论题题目
是否参会? 需要合住还是单间?
请在2008年11月15日前将回执同时发送到前文所列的两个邮箱,并在主题中注明回执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