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

刘剑文教授致开幕词

财税法网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初夏五月,是一个阳光和鲜花的季节。在此美好时刻,我们中外专家欢聚一堂,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出席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世界税法协会(ITLA)、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北大中美法律与政策联合研究中心等单位协办的“和谐社会与税收司法”国际研讨会暨北京大学与密歇根大学税法高级论坛。首先,请允许我向大家介绍出席本次研讨会就座主席台的嘉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在雍教授,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中国国际税收学会会长郝昭成先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先生,北京大学副校长张国有教授,密歇根大学法学院Avi-Yonah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出席我们研讨会的来宾还有:日本东京大学金子宏教授,荷兰莱顿大学Kees教授,美国联邦税务法院法官David Lar先生,台湾“司法院”前大法官曾华松先生,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黄茂荣教授、葛克昌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隆亨教授。出席本次研讨会的还有来自美国、荷兰、日本、法国、德国、韩国、哥伦比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的其他专家、学者;有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及其法院系统、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相关系统的领导,还有我国内地各个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由于时间关系,对出席研讨会的其他来宾将不一一介绍。在这里,我仅代表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向出席本次研讨会的各位来宾致以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对出席我们这次会议的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希望你们能把会议的信息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各界传递。同时,我也衷心感谢为本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付出辛勤劳动的来自各主办单位的会议组织者们!没有你们的无私奉献,我们的研讨会无法顺利召开。我们也感谢世界税法协会、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和北京致通振业税收筹划事务所对本次研讨会的大力支持。

       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和谐的国际关系,是中国政府在新世纪提出的重要发展战略。和谐社会的构建,制度建设是基础和保障,因此,法治、税收法治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税收司法是税收法治的重要一环。中国的税收司法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认为,中国税收司法的发展同样应该坚持本土化和国际化相结合的模式。理清中国税收司法存在的现实问题非常重要,而借鉴国外的一些成熟做法也同样不可或缺。正是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之下,我们几家单位共同筹划了这次国际研讨会。我们想通过国内外专家、学者对相关问题的切磋研讨,研究税收司法在中国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为中国税收司法的进一步发展献计献策,突出法院在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重要角色,打造“税收司法”的概念,为培养中国未来的税务法官、税务检察官、税务律师等税收司法职业人才探索思路;进而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促进在这一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向世界展示中国财税法学人的研究成果,在国际学人间建立深厚的友谊!

       我深信,在中外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下,本次研讨会一定会对中国的法治建设、特别是税收法治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也将成为推动中国税法学发展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我也深信,本次研讨会一定会开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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