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外专家学者共聚一堂,探讨司法改革和转让定价,是税法学国际交流的重要盛事,充分展示了中国财税法学的研究成果。我谨代表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对本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构建和谐社会是人类共同的目标,中国提出了和谐社会的内容和要求,从中可以找到税收应当发挥的作用。税收司法改革是当前税收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法治是以法治权,法治的含义有两层:制定良好的法律,保证法律的施行。立法是起始环节,司法是终止环节。税收立法已经成为我国立法的重点领域,近年来,我国的税收立法取得了积极进展。如《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农业税条例》的废止,以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统一、《税收基本法》和《转移支付法》的制定等等。因此,与立法进程相适应,税收司法的改革也日益重要。没有完善的税收司法,就不可能建成税收法治,也不可能形成国家与纳税人的和谐关系。
学习和借鉴国际税收司法改革的有益经验,是完善我国税收司法制度,推进我国税收司法改革的重要方式。通过交流和研讨,我们可以开阔视野,增进友谊。回顾近年来财税法学的发展,财税法学已经成为重要的法学分支学科,其中,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充满活力的学科,必然是开放的和善于学习和借鉴的学科,财税法学的发展壮大也必将促进税收司法改革和税收法治的进程。
国际转让定价既是法学关注的问题也是国际税收学关注的问题,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作为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一级学术社团,多年来一直注重国际税收的研究,并与IBFD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法学家将主要从法学角度探讨转让定价,并将极大拓宽我们的研究视野。
期待本次研讨会产生高质量的系统性成果,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