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

《检察日报》采访与会专家

财税法网

       “亿万富姐”刘晓庆公司偷税案曾一度引起媒体对富人偷逃税的大讨论。如今此案早已尘埃落定,但讨论并未停止。近日有关媒体的报道显示,“富人少纳税”在中国仍是“不争的事实”。以去年的数据为例,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将近1800亿元,60%来源于工薪阶层,而真正高收入群体的纳税不是很多。

       

       在国外,富人逃避税收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权威国际组织“税收正义网”今年3月2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为了逃避税收,全球超级巨富们转移到国外的资产高达11.5万亿美元。世界巨富,如传媒大亨鲁珀特·默多克、印度钢王阿迪提亚·米塔尔等都通过境外避税港来逃避税收。

       

       如何才能防止富人逃避税收?5月13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办的“全球化与财税法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记者围绕这个问题采访了来自荷兰、法国、德国、英国以及国内的税法专家。在和他们的谈话中,记者强烈感受到,加强税收监管和国际协作,是遏制“为富不税”的有效做法。

       

       加强对富人收入来源的监控,迫使纳税人自觉纳税。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告诉记者,在我国,造成“富人少纳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因为富人的收入不好控制,富人一般不像工薪阶层那样由单位代扣所得税,这就需要税务机关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对富人收入来源进行重点监控。

       

       国外也存在类似情况,但是他们对富人的所得税来源监控非常严格,不容其漏报收入。法国埃克斯-马塞大学欧亚研究所所长金邦贵教授说:“西方国家的公民纳税意识不见得比中国强,关键是税务机关的监管工作做得好,并能产生强大的威慑力,迫使纳税人自觉纳税。”据金邦贵教授介绍,法国税务机关掌握着纳税人的几乎所有的信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有获得纳税人信息的权力,税务机关可以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纳税人的信息,另外法律规定某些部门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的信息。所以在纳税人本人申报前,税务机关已经掌握了足够的信息,不容其漏报收入;其次,在法国现金交易少,法律规定一定金额以上的收入必须用银行存款的形式支付,不得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第三,中央一级设立了两个专门机构,对全法国最富有的阶层人群收入进行监督,一个是情报调查局,负责调查最富有阶层的自然人的收入;一个是个人税收监督局,负责实施稽查。

       

       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主任基斯·范·雷德(Kees van Raad)教授是国际税法领域的著名专家。他指出,税务机关如何从国内税法的角度来掌握富人的所得来源对遏制“为富不税”是很重要的。富人的收入一般来说比较多样化,比如歌星,有演唱收入、广告收入等,基斯认为由支付方扣缴一定百分比的预提税,是防止富人们不诚实申报他们所得的最有效方法。

       

       英国爱丁堡大学高级讲师桑德拉·伊登(Sandra Eden)强调了税收发布的重要性。她说,税务机关除了发布税收法令本身,还应公布对法令的解释,让纳税人或税务顾问及时了解税收法令和解释,这不仅能保证税收的确定性,而且可防止税务机关不按照税法的规定来操作。

       

       加强国际税收协作,增加信息透明度,使纳税人无法隐瞒其所得。

       

       有报道说,德国人为了逃避国内的税收,已把几百亿美元存到了卢森堡、瑞士这类的避税天堂。德国的官员怀疑,那些逃税者给政府造成了巨额税收流失。来自德国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税务律师弗兰克·罗斯(Frank Roser)博士告诉记者,德国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监管工作做得非常好,一般说来不大可能偷逃税。但是如果一些人为了逃税,把钱存到外国的银行,这些银行有着严格的保密规定,德国方面就无法查到这部分钱,为此,德国今年通过新的《诚实税收法》,4月1日已正式生效。该法规定,调查人员不仅可以不经过公民同意就查看其在国内的银行账户,而且还可以查到账户里资金往来的过程,掌握交易的情况,以此遏制税收流失。弗兰克说,《诚实税收法》实施之后,在德国遭到强烈反对,理由是违反了宪法关于保护个人隐私权的规定,他认为这部法律在不久的将来会被废除。

       

       德国的实践表明,在遏制税收外流方面的确困难重重。荷兰莱顿大学的基斯教授认为,国际税收协定可以对遏制此问题发挥作用。他说,当富人在国外有所得时,国内税务机关比较难掌握其在国外的所得来源。他指出,富人居住国的税务机关应该与所得来源国的税务机关建立合作关系,签订税收协议,通过税收协定里的信息交换条款,由收入来源国来通知居住国的富人在收入来源国有何收入,这种通知可以使国内的税务机关掌握到本国纳税人在国外的收入。基斯教授说,税收信息交换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很成功,20年前,全世界有大约40个至50个避税港,这些避税港通常不愿意对外进行信息交换,最近10年来,一些西方国家、国际经合组织(OECD)和欧盟等已经很成功地迫使避税港的信息透明化,如果避税港不愿意交换信息,他们就会断绝与其的一些合作和支持。据基斯教授介绍,现在世界上只有6个避税港不愿意与其他国家签订交换信息条款。由于绝大多数避税港的信息透明化,很多富人也没法再隐瞒其所得。

       

       基斯教授指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富人自己干脆搬到低税国家去,这类富人中有一种情况是,表面上国籍、居住地都搬到了低税国家,但他主要活动还是在原来国家,比如一位有名的意大利歌星,他把居住地搬到了摩纳哥,但事实上他很少生活在摩纳哥,意大利税务机关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主要活动还是在意大利,所以还是将其定为意大利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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