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瑞雪降临,我们送走了丰收的2006年,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07年。回顾2006年,在北京大学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国内、国外财税法学人以及各界朋友的关怀与呵护下,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在财税法科研、教学、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中国财税法学科的发展、为中国财税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1月17日上午,中国税务报社在民族饭店举办2005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评选结果发布会。中国税务报社社长兼总编张迪肯主持发布会。应邀出席并担任“博士山杯”2005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评选委员会评委的有我国著名的财税专家高培勇、安体富、汤贡亮、马国强等,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应邀出席并担任评委。
•1月17日下午,为了研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制定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程序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主办了“关于制定《企业所得税法》有关程序问题”的专家研讨会。参加本次研讨会有的领导和专家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预算工委、财政部的领导,以及中国法学会郭道晖教授、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等20余位。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应邀与会并作了“《企业所得税法》立法程序“的专题发言。
•2月17日,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在北京大学进行的第一次科研机构评审中被评为十四个“优秀科研机构”之一(全校参评机构近200个),是其中唯一的法学类科研机构(法学类研究机构约30个)。
•3月1日,中心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了“财税法学理论研究•学科发展•网站建设”——庆祝中国财税法网开通两周年座谈会,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的50余位师生参加了座谈会。
•4月15日,中心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召开了“构筑合法诚信的征纳关系”座谈会,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的著名财税法学者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实务部门的领导和刘隆亨教授、汤贡亮教授等70余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主持了研讨会。
•4月20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草案)。这是全国人大首次委托学者起草财税法草案,体现了全国人大对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追求,也表明了在专业性很强的财税法领域,专家学者将在立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月21日,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参加了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国资委法律定位及职能研究软课题》专家评审会。参与本次评审会的领导和专家还包括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组长苏军,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副组长刘修文,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局局长张德霖等。评审会就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现状与发展完善的目标、国资委的法律定位以及法律职能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为相关课题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月27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研究会、中国律师观察网联合主办、中国公益诉讼网络等单位在中国政法大学主办了“宪政建设•公益诉讼•民权保障——纳税人蒋石林诉常宁市财政局违法购车案专题研讨会”。参加研讨会的嘉宾有: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茅于轼先生,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胡星斗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大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施正文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徐卉研究员,蒋石林代理律师、湖南省天戈律师事务所罗秋林律师等,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部分教师和研究生近100人出席了会议,本次研讨会对探讨新时期如何保护纳税人权益,开展公益诉讼具有现实意义。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与会并作了“理性对待纳税人权利”的发言。
• 5月19—20日,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联合举办了“和谐社会与税收司法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北大—密歇根大学税法高级论坛。本次国际研讨会包括如下几大主题:税收司法、税收法治与和谐社会;国际税收司法发展趋势;税收司法改革与纳税人权利;税收司法与税收执法的关系;税收司法组织体系;税收司法与税法职业发展;税收司法程序完善等。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包括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法学会等单位的领导30余人,来自日本的以税法学泰斗金子宏教授为代表的5人代表团(包括律师、学者),来自美国的以密歇根大学法学院Reuven S. Avi-Yonah教授为代表的11人代表团(包括老布什任命的联邦税务法院法官David Laro、康奈尔大学前校长Jeffrey Lehman教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前税务官Robert H. Green、哈佛大学Richard Ainsworth教授、亚利桑那州大学Yariv Brauner教授、波士顿大学Diane M. Ring教授等),来自欧盟的以欧洲税法教授协会主席、莱顿大学Kees van Raad教授为代表的欧盟代表团(包括法国、德国、荷兰代表),来自韩国、泰国、印尼、哥伦比亚的专家,来自我国台湾、香港的以黄茂荣、葛克昌教授为代表的12人港台代表团(包括台湾“司法院”前大法官曾华松、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清秀、台湾大学著名税法学家黄茂荣教授等),来自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国法院系统的30余名法官,来自全国著名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80余人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会计师、税务师20余人,与会人员总计近300人。本次研讨会作为中国关注税收司法的一次盛会,必将在中国的税收法治建设史上产生极强的“象征”意义,从而有力地推动中国税收司法的发展进程。同时通过广泛的交流,本次研讨会形成了一个立体化的互动机制,实现了国际与国内的互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知识界与职业界的互动,从而为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也为世界财税法学的发展,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发展路径。本次国际学术研讨会是中国乃至世界财税法学史中承前启后的里程碑!
•6月12日—14日,《税收基本法》起草小组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出席会议的领导包括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税收基本法》起草领导小组副组长程法光,《税收基本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龚繁荣,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税收基本法》起草工作小组副组长杨益民,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税收基本法》起草工作小组副组长李绍刚等起草小组成员20余人。本次会议主要讨论《税收基本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税收基本法》的宗旨、名称、原则、税收体制、法律责任、征纳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起草《税收基本法》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应邀参会并作了“《税收基本法》性质与结构”的专题发言。
• 6月13日,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参加了由财政部条法司、财政部企业司联合召开的《企业财务通则(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论证会。论证会由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李绍刚主持,来自财政部条法司、企业司、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20余人参加了论证会。
•7月10—22日,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主办、北京大学财经法中心承办的“2006年财税法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在北京大学正式开班。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40余所中国内地以及香港、澳门著名高校的财税法研究生以及青年骨干教师近100人参加了本次暑期学校。本次暑期学校是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现研究生优质教学资源的有效共享,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和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第二届暑期精品课程班。担任本次暑期学校教学的老师均是国际一流的税法专家以及国内财税法实务部门的领导专家。
•7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统一企业所得税法座谈会, 主要探讨了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名称问题、税率问题、税收优惠、过渡期以及税前扣除等问题。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冯淑萍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案室主任俞光远,副主任刘修文,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隆亨教授,徐孟洲教授、张守文教授、汤贡亮教授,倪红日研究员,靳东升研究员,发展改革委员会财经司副司长郭向军,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外资司副司长林哲莹,国家税务赠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副局长沈莹以及社科院财贸所、中国税务学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的领导专家等30余人。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与会并作了“统一企业所得税法若干问题” 的专题发言,
•7月28日,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召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法律法规督查体系研究》软课题专家评审会。出席会议的领导和专家有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张德霖,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主任苏军,法案室副主任刘修文,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保树教授,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评审会主要讨论了我国国有资产监督法律体系初步形成的历史脉络,分析了今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改革的问题,并对如何进行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了建议。
•8月2日,根据《税收基本法》的立法计划和改革企业所得税制、统一企业所得税立法工作的需要,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于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座谈会的主要议题包括:《税收基本法》立法问题和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立法问题。出席座谈会的领导和专家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冯淑萍,法案室主任俞光远,调研室主任冯健,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龚繁荣,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李绍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孟洲教授,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财政厅原厅长翁礼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会计师贡华章,新疆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达列力汉•马米汉,新疆人大财经委主任吕健等。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海关等部门的近50人参加了座谈会。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应邀参会并作 “《税收基本法》立法的几个理论问题”的专题发言。
•8月17日—29日,刘剑文教授随同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中国科协的领导和专家学者所组成的考察团赴德国、丹麦、匈牙利和奥地利等四国进行学术考察。
•8月30日,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起草组组长。刘剑文教授邀请刘隆亨教授担任顾问,邀请徐孟洲教授、汤贡亮教授、张守文教授担任起草组副组长,组织了全国八十多名专家、学者参与起草。《税收基本法》在整个税法体系中处于核心和统领地位,《税收基本法》的起草和制定是中国税收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它将成为中国税收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这是刘剑文教授继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起草小组组长和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之后所承担的又一项立法项目。学者参与立法是我国推进立法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也是学者理论联系实际、将理论研究应用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
•9月6日—8日,进一步做好我国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工作,积极开展税收国际交流,财政部与OECD(经合组织)联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联合主办企业所得税改革国际研讨会。参加会议的领导和专家有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中国社保基金副理事长解学智,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副司长王建凡,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税务总局税科所所长刘佐,等;OECD 的专家有Alan Carter, Lawrence Purdy, Scott Bartley, Muriel Hinc, Steven Clark, Christian Valenduc。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工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的领导以及企业代表80余人参加了本次国际研讨会。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应邀参会并作“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走向”的专题发言。
•9月12-14日,为了推动为纳税人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联合国计划开发总署于在大连召开纳税服务国际研讨会。这是联合国计划开发总署(UNDP)援助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的重大项目之一。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法规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以及来自全国五十余名征管处或纳税服务专门机构的负责人与会。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应邀参会并作“纳税人权利”的专题发言。
•9月16日,为了推进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贸易问题的研究或民间投资的进一步开展,WTO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贸易研究会(深圳)、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等在北京联合召开第二届“走进东盟论坛——民间投资促进及服务贸易”。出席本次论坛的领导及专家包括原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会长、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深圳市政协主席李德成、原司法部副部长肖建章、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原对外经贸部副部长沈觉人、商务部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会长、原商务部副部长谷永江等。参加会议的代表有100余人。 本次论坛主要围绕中国与东盟国家民间投资的机遇与投资保护问题、服务贸易的开展与有关法律问题、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前景及面临的重大问题展开讨论。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应邀参会并作题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税收协调”的主题发言。
•9月23 -24日,由刘剑文教授主导,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了“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第五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会议主题为“和谐社会与财税法律体系的完善” , 包括以下五个议题:(1)改革发展成果公平分享与财税法制健全;(2)和谐社会与财税法教育的发展;(3)《税法通则》的制定与税法体系的完善;(4)税法与私法;(5)海峡两岸双重征税问题。来自台湾大学、台湾中正大学、台湾兴国管理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学院、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中南财经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山西大学、华东政法大学、长春税务学院等大学的120名专家和学者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在本次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就我国财税法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前沿问题作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既有争锋也有共识,并形成了丰富的学术成果,必将对我国财税法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产生积极的作用,对促进我国海峡两岸学术的互动交流产生深远的影响。
•9月27日-29日,为了深化国有资产改革,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在西安召开了2006年城市国资论坛。本次论坛与会领导与嘉宾从国有资产管理、国企改革、国有资产经营以及国有资产法的制定等方面,对国有资产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其中,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发表了题为“加快国资地方调整与深化地方国企改革”的讲演;世界银行北京首席经济学家张春霖,以“国企改制与重组”为题对国有资产问题进行了探讨;中央政策研究室副局长白津夫则发表了“宏观经济走势与地方国资监管”的演讲;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局长熊志军做了“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演讲;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党委书记李保民则在论坛上发表了“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演讲。 出席本次论坛的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国资委的官员和企业100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则针对国有资产法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了题为“关于国资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演讲。
•10月14日,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中国设置税法硕士专业学位(LL.M.in Taxation)专家论证会”在北京大学胜利召开。来自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研究生司、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的有关领导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安徽大学、辽宁大学等30多所著名高校的研究生院院长、法学院院长和著名税法学者近60人参加了本次论证会。参与论证会的专家来自法学领域的各个分支学科,如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学等。与会领导与专家从我国当前应用性专业设置和法学专业设置的现状与发展前景出发,就税收执业人员的法学素养及其对税收法治形成的影响、我国当前税收执业人员培养中的得与失、税法硕士的角色定位、我国设立税法硕士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税法硕士专业的培养模式及教学安排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主持会议,刘隆亨教授等作了重要发言。本次专家论证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必将在中国税法教育发展史,以及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史上留下一笔。
•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征求意见专家座谈会。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权利,建立科学、民主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国家税务总局计划出台《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 座谈会由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主持,出席座谈会的专家和领导有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守文教授、湛中乐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原司长易运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李林军,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孙瑞标,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副司长王裕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张树学,以及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税政司财政部税政司的领导近30人。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应邀参会并作发言。
•10月28日,刘剑文教授主编的《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刘剑文教授与吴汉东教授等合著的《知识产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两书分别获得司法部第二届优秀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
•10月31日,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给吴邦国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作了“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与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法制讲座,这也是财税法第一次作为此类讲座的讲述内容,体现了财税法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这是全体财税法人的光荣。这次讲座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的好评。12月初,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专门转电感谢。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表决,决定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三月份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一个受世人关注的重要法案只经过一审就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在我国立法史上不多见。刘剑文教授10月31日所作的讲座为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顺利通过对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审议起到了积极作用,刘剑文教授的讲稿还将分发给今年三月份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30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审议企业所得税法的参考文献。
•11月9日,中心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成功召开了“北大—维也纳经济大学税法高级论坛”。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外交学院等高校的税法专家、学者和税法博士、硕士研究生共3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本次论坛主要围绕以下两个主题进行:一是OECD税收协定范本的发展趋势与中国对外税收协定,二是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国际著名税法专家、欧洲税法教授协会学术委员会主席、维也纳经济大学奥地利税法与国际税法中心主任Michael Lang教授作了题“OECD税收协定范本的发展趋势”的主题发言。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主持了研讨会,刘隆亨教授、汤贡亮教授等作了重要发言。
•11月17日-18日,“2006年国际税务论“在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举办。出席论坛的领导和专家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程法光、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王裕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郭京毅,以及来自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的领导和专家等。出席论坛的外方嘉宾包括前美国国税局国际部总监、Caplin & Drysdale事务所创始人Robert Green、美国财政部国际税务顾问Hal Hicks、日本国税局副局长Kazushige Taniguchi、德国财政部转让定价部总监Manfred Naumann等。论坛就两税合并的相关问题和思索,与税务相关的中国商务、海关、外汇、出口退税方面的政策,在中国实施转让定价的挑战,各国转让定价文本要求的比较,转让定价争议的处理技巧,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文本准备及海关管理,在帮助企业实现转让定价法律遵从、税务筹划和风险管理中专业从业者所应扮演的角色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论坛由著名的毕马威、普华永道、安永等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举办,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协办。来自全球大型跨国企业的总裁200多人参加了论坛。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与会并作了“企业所得税法展望”的专题发言。
•1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专家稿)》第一稿完成。中心举行了(专家稿)起草组第一次研讨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领导与会,起草组的部分专家学者参共五十余人参与讨论。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主持了研讨会,刘隆亨教授、汤贡亮教授、张守文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远、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龚繁荣等与会或作了重要发言。《(专家稿)》第一稿得到了全国人大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12月8-13日,在台北市主办了“纳税人权利保护法暨第六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会议由台湾大学社会科学院国家发展研究所,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联合在台北市台大医院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受刘剑文教授之托,由中国人民大学徐孟洲教授、华东政法学院陈少英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张富强教授、日本一桥大学博士杨广平、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汤洁茵所组成的大陆代表团参加了本次的海峡两岸研讨会。台湾地区“财政部税制委员会”执行秘书郑义和、台湾地区“司法院”前任大法官曾华松参加并主持了本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围绕两岸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现状、立法进程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研讨。本次的两岸研讨会上,来自海峡两岸的财税法学者就纳税人权利保护所存在的理论与现实的问题作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既有争锋也有共识,并形成了丰富的学术成果,必将对海峡两岸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产生积极的作用,对促进我国海峡两岸学术的互动交流产生深远的影响。
•12月15日,由刘剑文教授倡导的第四届“北京四校财税法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研究会作为主办方,与北京大学研究生税法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财经法研究会和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财税法研究会共同主办了以“当前中国财税立法的前沿问题”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出席本次论坛的嘉宾有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黄茂荣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隆亨教授,刘剑文教授、汤贡亮教授、朱大旗教授、施正文副教授等四十余人。前来参加本次论坛的同学分别来自台湾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
•12月18日,《财税法论丛》(法律出版社)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收入“中国优秀法律学术论文集全文数据库”,显示《财税法论丛》的学术影响在不断扩大。
•2006年度,中心举办了十三期“北大财税法论坛”。演讲佳宾包括名古屋大学经济学博士、朝日大学经营学副教授渡边伊津子;渡边会计事务所所长、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渡边基成;欧洲税法教授协会主席,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中心主任Kees van Raad教授;日本税理士会联合会、税制审议会会长、日本大藏省关税等不服审查会会长、东京大学教授金子宏;德国马普所研究员、哥伦比亚大学教授Esperanza Buitrago Díaz;法学博士,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清秀;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黄茂荣;美国执业税务律师Gerald J. Zafft,著名税法学家;欧洲税法教授协会学术委员会主,、维也纳经济大学奥地利税法与国际税法中心主任Michael Lang教授等。
•2006年度,中心完成了北京市法学会专项课题《纳税主体法律问题研究》、财政部课题《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与中国经济发展》、中国科协课题《国外促进科技社团发展的税收政策与借鉴》。承担并完成了中国法学会2006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中国预算法的修订研究》;承担了司法部2006年重点课题《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问题研究》;承担了北京市科协课题《首钢搬迁过程中的财税政策问题研究》。
•2006年度,中心在受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委托负责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税法通则)》(草案)二部重要法律(草案)。
•2006年度,刘剑文教授担任总主编的《税法学研究文库》(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4本;担任总主编的《月旦财经法杂志》(台湾元照出版社)出版了4期;担任主编的《财税法论丛》(法律出版社)出版了第八卷;担任主编的《依法治税丛书》(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了1本。
•2006年度,中心还与德国、美国、法国、日本、加拿大、荷兰、奥地利,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著名财税法学者建立了定期合作关系,双方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培养人才的活动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将与国内、国外财税法学界同仁一道继续不懈努力,争取在2007年做出更多、更大的成绩,推进中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市场化。我们将努力把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建成全国财税法律与政策的智囊团与咨询机构,建成财税法学研究的全国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