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

截留跨国公司外流税款-刘剑文教授访谈

陈晶晶

       

       高档的写字楼、体面的工作、丰厚的薪水……人们越来越习惯身边日益增多的“外企”,能获得这些公司的职位通常也令人羡慕。据商务部统计,截至今年8月,我国已累计批准设立494025家外国投资企业,在普遍观念中,这些公司几乎就是财富的象征。

       但是,近50万家外国投资企业中,竟一半以上处于亏损状态。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相当一部分企业出于避税目的而人为造成亏损,跨国企业避税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本月,国税总局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修订后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严格审计跨国关联交易,防止避税。

       此前的6月和9月,国税总局已分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的通知》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

       十年税基损失一万亿

       “避税是一个世界各国法律都没有明确界定的概念,”北京大学财税法教授刘剑文说,“一般可以分成合法避税和不合法避税两种,前者指合法的税收筹划,后者则指一些法律例举的禁止性行为。反避税针对的是后者。”

       全球洗化巨子宝洁利用“资本弱化”一次性避税8149万元,是媒体引用最多的案例之一。2002年,宝洁在华子公司广州宝洁在广东某银行贷款20亿元,然后从贷款中拨出巨资无息借给关联企业使用。

       这样,广州宝洁既可将利息支出在税前扣除,少缴所得税;又可以提供巨额无息贷款给关联企业,省去正常借贷产生利息所得税的税赋。2003年,广州市国税局依法调高了广州宝洁应纳税所得额5.96亿元,广州宝洁补缴企业所得税8149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称:跨国企业避税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一是严重损害我国税收权益,造成税款外流;二是影响税收调控作用,扰乱经济秩序;三是外方投资者利用避税手段蚕食中方资产;四是扭曲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

       实际上,除宝洁式“资本弱化”外,“转让定价”是跨国企业最常用的避税手段,即高价买低价卖,把利润转移到海外税率低的关联公司。此外还有利用国际避税港等方式。

       国税总局有关官员曾向媒体表示,跨国关联交易每年约使我国流失300亿税款;刘剑文教授搜集的资料显示,1984至1993十年间,我国共因此流失3000亿元税款,税基损失一万亿。

       “两个数据基本吻合,”刘剑文说,“这个估计仍然是保守的。”

       APA制度增强操作性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将预约定价由解决转让定价问题的一种方法,上升为一种制度,使预约定价管理有了法规依据。”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刘剑文说,依据世界各国经验,预约定价(AdvancedPriceArrangement,简称APA)制度被认为是防止转让定价避税的最有效方式。

       所谓预约定价,是税务管理部门与纳税人之间对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关联交易定价事先约定一系列标准的安排。我国APA制度规定,一般适用于2至4个未来连续年度,即签订了APA的跨国企业至少在未来2至4年内,将免于被税务机关稽查的风险。

       上世纪90年代,美国日本等国家开始运用预约定价来解决转让定价税收管理的问题,随其优势的逐渐显现,目前已有20多个国家实行了预约定价制度,其中一些国家已将双边或多边安排作为谈签预约定价的主要方向。

        国税总局认为,APA使转让定价税收管理从“事后调整”变成“事前确认”,既降低跨国企业风险,又减少税收征纳成本,有关双边或多边安排还有助于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鼓励企业与税务机关签订预约定价安排”。

       1998年厦门市国税局与某企业签订我国第一份APA协议。据国税总局透露,至今全国共签订了130个预约定价安排,但由于缺少明确的可操作条款,法规依据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预约定价的实施程序也不太规范。

       “本月公布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修订幅度比较大,”刘剑文教授认为,“基本上能解决预约定价的操作性问题。”

       反避税立法层级还要提高

       由于企业很少在年底作出新的税务安排,两个月来跨国企业还少有实质性动作。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区合伙人陈双荣预测,预约定价今后将成为在华跨国公司最常用和有效的税务工具。

       他认为,中国的外国企业所得税率并不算高,对生产型企业还有优惠政策,真正的跨国企业没有必要避税,预约定价主要不是针对避税,而是使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更加透明,减小企业风险。

       “我接触的跨国企业都对这些规定非常欢迎,”陈双荣说,“可以预见明年会有很多跨国企业通过APA控制税务风险。”

       刘剑文教授对预约定价制度的担忧则是其法律层级仍比较低,“现在APA制度还只是国税总局的一个规范性文件,非常需要在宪法或法律层次上给予支持,否则在行政诉讼等方面可能产生遗留问题。”

        “我国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等反避税工作的主要适用范围是跨国关联交易,”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反避税工作的实质就是通过防止跨国公司的利润转移来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保证本国的税基不受侵蚀。”

       他强调说,健全反避税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避税嫌疑大户的审计调查,培养起高素质专业队伍和实现政府间信息共享等是目前我国反避税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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