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2007年年会暨第七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的预备通知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07-5-25 点击率:111次
为了推进新形势下的中国财税改革和财税立法,进一步繁荣中国财税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加快财税法治建设,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决定召开2007年年会暨第七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集中研讨“新形势下的中国财税改革和财税立法”。现就有关问题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新形势下的中国财税改革和财税立法
二、研讨内容
(一)未来五年中国财税立法规划研究
(二)新时期财税法研究与教育的范式转型
(三)《企业所得税法》的特色与实施
(四)《税法通则》的体系、内容及其创新
(五)海峡两岸财税法的协作问题
三、参加会议人员
财税法教学、研究人员,财税法立法、执法、司法人员以及税务律师等。会议规模为100人。
四、会议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议的代表请参照会议议题准备论文,并将会议论文(Word文档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在2006年7月31日之前交会议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印制。电子邮件地址为:greatbear2000@tom.com;ahdx2007@126.com(二个邮箱请同时发送)。每位作者限投一篇论文,并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财税法年会论文”。论文需要提交中、英文标题和摘要。在论文截止时间以后完成论文的,请自行打印150份,在参加会议报到时交给会议秘书处。
2、参加会议人员缴纳会务费300元,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用以及游览费用自理,其余会议开支由会议承办单位承担。
3、会议正式通知将于2007年6月份发出,以确定会议的具体日期和会议议程。
4、提交本次会议的文章将刊登在中国财税法网(www.cftl.cn),并择优向《财税法论丛》以及《月旦财经法杂志》推荐。
五、青年论文评奖
为鼓励和扶持青年研究者,本次会议将组织对40岁以下的作者(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文章作者为两人以上的,第一作者必须在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所提交的论文进行评比,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荣获一等奖的论文作者(第一作者)将被邀请参加本次会议。凡欲参加本次会议青年论文评选的论文作者,请提交电子稿时在邮件主题栏和文章正文中注明“参加财税法年会论文评奖”字样。
六、会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7年9月下旬
地点:安徽黄山(具体地点待定)
七、会议承办单位
安徽大学法学院暨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
八、会议秘书处
本次会议秘书处设在安徽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合肥市肥西路安徽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230039
联系人:毕金平 13965054261 bjplaw@163.com
华国庆 0551-5107454(办) ahdx2007@126.com
研究会秘书处将为会议提供一切必要协助。具体人员和联系方式如下:
熊伟 027-68753674(O),027-63962935(小灵通),taxlaw2000@126.com
施正文 010-62200790,13701100544,szw6@263.net
特此通知。
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
安徽大学法学院
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