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

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第五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胜利闭幕

财税法网

       9月24日上午,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第五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闭幕式在重庆广场宾馆举行,闭幕式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院长唐青阳主持。

       闭幕式上,首先由华东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少英教授对专题讨论作了总结。她认为本次会议专题讨论表现出了几个鲜明的特点:一是研究范围广,领域涉及到财政法、投融资、预算等实体以及程序方面的制度。二是理论深入:论文方面出了批精品文章,在理论上有创新和突破。三是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包括了比较研究、实证分析、历史研究等方法。整个讨论过程无不体现出学者们务实的作风和海峡两岸学术上的互动性,与会学者纷纷表示收获良多。

       接着,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熊伟副教授宣布了年会优秀论文的评选结果。本次会议共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共20名。

       随后,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新民教授也作了发言。张教授对于本次大会的协办方西南大学的学校建设、学科设置、师资力量等作了简单介绍,同时他表示将努力致力于把西南大学法学院建成与本校地位相称、有较高国际化程度、较高知名度的法学院,充分借鉴兄弟院系的先进经验,缩短差距,共同致力于我国的法制建设,推进财税法教学改革,完成财税法在21世纪的历史使命。

       最后,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世界税法协会主席、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刘剑文教授作了总结发言。刘教授首先对财税法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和希望:第一,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才能使财税法的发展更具有生命力。第二,务实与创新。财税法要立足,就必须有理论上和制度上的创新,理论应该能指导实践。一方面要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也要建立自己的理论,坚持民族性与世界性、本土性与国际性相结合。创新中要有兼容并包的精神,借鉴其它学科先进的方法和理论。第三,研究与教育相结合。财税法教学应该针对全社会,应该从人权、平等、民主、自由的基本权利来思考财税法问题。第四,加强对外的交流与合作。海峡两岸的交流已经定期化,以后要加强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整合各种资源,推动财税法制的建设。此外,刘教授还对两税合并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名称问题、税率、税前扣除问题、税收优惠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在本次“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2006年年会暨第五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上,来自海峡两岸近四十所高校的百名专家、学者就我国财税法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前沿问题作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既有争锋也有共识,并形成了丰富的学术成果,必将对我国财税法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产生积极的作用,对促进我国海峡两岸学术的互动交流产生深远的影响。

       

关注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