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税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财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逐步提高。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逐步推进,财税法治建设在我国整个法治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并逐渐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财税法学也逐渐成为我国法学学科中的“显学”。
2004年4月17日在北京大学召开了“首届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在中国财税法学界甚至整个法学界都引起了广泛关注,对于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财税法学的发展,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暂定于2004年12月6日在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召开“第二届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对我国财税法教学和财税法理论、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进行研讨。
一、研讨会主题
1.财税法(含国际税法)本科教学的定位与改革对策
2.财税法(含国际税法)硕士的设置及其意义
3.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与财税法治建设
4.税收债法理论在中国财税法治建设中的意义及其运用
5.其他财税法热点问题
二、论文的要求和相关事宜
论文截止日期为2004年11月25日,可以用特快专递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提交本次研讨会的所有文章将刊登在中国财税法网(www.cftl.cn)上。优秀论文将刊登在《财税法论丛》(法律出版社)以及《月旦财税法杂志》(台湾元照出版社)上。
会议在接到作者的论文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发出正式的会议确认函。
研讨会会期一天。时间为2004年12月6日。
研讨会不收会务费,免费提供餐饮及相关资料;与会者往返路费、住宿费自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可优、孙钰明、杨静
联系电话:020-39380308;33551090 ;31953176;13711117023。
传真:020-39380308
E-mail: fuqiangz249@sina.com
地址: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广州市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邮政编码:510641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200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