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
会 议 通 知
先生/女士:
2004年4月17日在北京大学召开了“首届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在中国财税法学界甚至整个法学界都引起了广泛关注,对于中国财税法学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财税法学的发展,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定于2004年12月6日在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召开“第二届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会议将对我国财税法教学和财税法理论、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同时,经全国80多所高校法学院系(及部分财经院校)发起,将成立“中国高校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一)成立中国高校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
(二)召开第二届中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
研讨会主题:新时期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的发展
具体分为5个专题:
1、财税法(含国际税法)本科教学的定位与改革对策
2、财税法(含国际税法)硕士的设置及其意义
3、党的执政能力与中国财税法治建设
4、税收债法理论与中国财税法治建设
5、其他财税法热点问题
二、会议地点
广州华南理工大学逸夫人文馆多功能报告厅
三、会议时间(正式会期一天)
2004年12月5日(周日),全天报到。
12月6日(周一) 9:00----10:00 开幕式及成立大会
10:00---12:00 大会发言
14:00---17:30 大会发言
12月7日(周二) 自由(免费)参观广州大学城或黄埔军校。
四、会务事宜
(一)受邀请者接到会议通知后,请迅速电告或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是否与会,并2004年11月25日前,用特快专递或者电子邮件将论文发出。E-mail: fuqiangz249@sina.com。或自印120份参加研讨会。
提交本次研讨会的所有文章将刊登在中国财税法网(www.cftl.cn)上。优秀论文将刊登在《财税法论丛》(法律出版社)、《月旦财经法杂志》(台湾元照出版社)。
(二)研讨会不收会务费,免费提供餐饮及相关资料;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住宿每天240元,两个床位,每人120元)自理。
(三)会议住宿及报到地点:广州三寓宾馆(12月5日,星期日);华南理工大学逸夫人文馆多功能报告厅(12月6日,星期一)。
(四)12月5日在白云机场、广州火车站、广州火车东站设点接站。请需要接站的代表将您的航班或车次告知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孙可优(电话:020-39380308;31285528)。
12月6日到会者,可以根据来穗交通工具的不同作以下不同选择:
1、乘飞机抵达者,可从机场乘“机场快线”4号线(民航大巴)直达华南理工大学校门(18元)或直接从机场搭出租车抵达华南理工大学逸夫人文馆接待处(约160元);
2、乘火车抵达广州火车站者,可乘234路公共汽车,抵达天河北火车站者,可乘41路公共汽车,直达华南理工大学校门口;也可直接搭出租车抵达华南理工大学逸夫人文馆接待处(分别约30元或15元)。
3、已在广州参加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年会的学者,可在2004年12月5日全天在三寓宾馆大堂接待处登记,于12月6日上午8:10时统一乘专车前往华南理工大学逸夫人文馆多功能报告厅参加会议。
4、因接待能力所限,请持会议通知或会议邀请函在指定时间报到,请勿提前报到。
5、如需订返程机票或者火车票,请直接同宾馆商务部联系或找接待组。
如果您还有其他要求或建议,请与会务组联系。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服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华工法学院孙可优(020-39380308;31285528)、孙钰明(31286264)、杨静(13711117023)。传真:020-39380318;华南理工大学邮政编码:510641。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200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