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
基础课程
目标
1保证学生对欧洲法和欧洲税法有总体的了解
2 提供欧洲法和欧洲税法主要问题专业课背景资料的了解
3 关注欧洲各国法律和税法体系如何和谐和统一的 主要问题
4 使学生在他们国家税法体系外了解欧洲税法问题
5在欧洲法庭能够关注专门的税法案例
内容
1 在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下欧盟税法力,欧洲税法如何形成,欧洲税法立法的手段,成员国内部税法和欧洲税法的关系
2 税法案例中ECL的角色和力量,在ECL之前如何引入税法案例
3 欧洲法原则和ECJ判例法对间接税的影响
4 关于如何协调间接税法立法的现存问题
5 四项基本自由和ECL判例法对国家收入税的影响
6四项基本自由和ECL判例法对成员国和第三方国家之间的税条约的影响
7 母子公司指导?
8跨国兼并指导
9 CODE OF CONDUCT 对抗有害的税制竞争
10 作为国家救济的税激励使用出项的问题
11 对利息和版税的总体指导
12 个人储蓄和利息收入的指导
13 信息交换的指导
14 经济和货币联盟的税和谐和统一的现存问题
指导模式
总的教授时间是30小时。1,2在讲座中学习,在直接税和非直接税中ECL的判例法的主题通过苏各拉底式的教育方式。
比较所得税和社会养老金捐赠
目标
1 保证学生对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社会养老金捐赠的本质有总体的了解
2 提供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社会养老金捐赠主要问题专业课背景资料的了解
3 通过向他们介绍美国和欧洲的主要税制以及认识和强调这些税制共同和不同的结构因素,从而使学生跨国税问题能和国外客户有效地交流。
4 使学生了解社会保障在税收计划中的重要性和所得税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交互影响
内容
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框架:
2 个人所得税的可上税部分和税率结构
3 财务会计和税务规则的相互关系
4 个人所得税包括:可计算收入,馈赠,意外收入,非法收入,社会受益,债务免除
5 减免和信用(包括社会捐赠)
6 个人资本所得税
7实现事件?
8作为商业组织的上税实体
9 可上税利益的定义
10 保持财产占有和收入分配的税收
11商业组织的税率
12在个人所得税上企业分配的整合
13 偿还债务和重组
14 合伙的税收
15 险损赔偿费
16企业合并和财团
17 社会养老金捐赠类型
18强制性和自主性社会体系的区别
19 ?
20 捐赠税率
21 税收受益和融合的类型
指导模式
总的教授时间是42小时7天的有交流的演讲
考试
没有正规的考试。学分基于课堂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