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

欧洲国际税法硕士项目(四)

王磊 译

       国际税法

       课程目标:

       这门课程的目标是为特殊专业课的学习提供国际税法领域的一些背景材料,以使所有的学员关于这一领域的知识大致处于同等水平。课程的重点在于所得税制和资本税制,尤其是研究五大税制管辖区之间有关这一特殊专业课的税制条约关系,以使学员们高水准地获得充足的知识并能够理解。我们假定学员们已经具有关于所得税制及资本税制的经济合作开发组织(OECD)模式税制协定(以下简称OECD模式)的基本知识,尽管有些基本知识点仍将被提示。

       课程内容:

       这门课程关注的是上面提到的五大税制管辖区之间的税制条约关系。尽管提及OECD模式,主题仍然是从几大税制管辖区现实的条约法律的角度来进行研究。这门课程围绕着以下与税制条约相关的主题来构建:

       1、 对税制条约法律基本知识的提示;

       2、 五大税制管辖区之间税收条约关系与OECD模式之间的比较;

       3、 有关家族企业的基础、发展以及继承等问题;

       4、 有关跨国公司合并、收购、重组的问题;

       5、 有关金融工具的问题;

       6、 有关转让定价的问题;

       7、 有关电子商务的问题;

       8、 有关混合主体的问题;

       9、 有关信托的问题。

       授课模式:

       国际税法在课程安排的后半部以30小时的互动式讲演(10次*3小时)的方式集中授课。

       欧洲法律与欧洲税制及国际税法的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书面开卷的形式进行。学员们需要回答两道题:完成一篇有关一个税制问题的委托意见书或者法庭陈词纲要,以及为欧洲委员会或OECD或一国税务机关提供一份指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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