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法学会会长刘剑文做客凯原法学院财税法讲座沙龙[图] | |||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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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许月 卢思语 | |||
4月16日晚,中国财税法学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以“‘定国安邦’的法治财税”为主题给凯原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本次讲座系“2016-2017交大财税法系列讲座沙龙”的第十八场,也是2017年度第一场财税法讲座沙龙。讲座由凯原法学院徐景德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陈少英教授及凯原法院李学尧教授担任评议人。凯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王先林教授、院长助理侯利阳教授、教师李俊明、博士后王桦宇,上海律协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陆易、铂略咨询副总裁王珲、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张纬樑,以及四十余位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兄弟院校的硕博士生参加讲座。 刘剑文以“什么是国家账本”为序引入,他认为财政税收关乎到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财政税收对于国家发展与法治建设至关重要。他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财税法治、理论支撑的财税法学新发展、法治财税的国家治理新实践三个方面论述了国家治理语境下的法治财税。刘剑文认为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从本质上看是国家治理的法治化,财税改革与法治建设密切衔接、相互配合,它们是国家治理的两大核心要素,共同铺就了建立法治化的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由之路。他表示,近十年来,财税法学理论快速发展,财税法学人在“税收法定、纳税人权利保护、税收之债、财政分权、财政控权”等原有理论的基础之上,又相继提出了“领域法学、公共财产法、理财治国观、财税法定、分配正义”等新的理论主张,这些理论创新和学术成果指引、促进着财税法治实践不断深入。刘剑文从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介绍了财税立法和国务院关于中央和地方事权改革等方面关于法治财税的实践。 刘建文从“保障纳税人权利”、“优化政府财税理念”、“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三个方面论述了法治财税的重要意义。他从财税领域的两次飞跃开始说起,对财税法治与法治财税展开梳理。刘剑文提到传统的财税法关注的是“定分止争”,现在的财税法不仅仅应当限于传统的观念,应当完成从“定纷止争”到“物尽其用”再到“定国安邦”的思想转变,法治财税可以从结构和功能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长足进步。 刘剑文从“预算制度改革、税制改革、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三方面阐述了财税改革重点,并提出法治财税的实现路径。他认为,对于发挥预算主导的公共财政监督机制而言,应当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并硬化预算约束。对于建立科学合理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权制度而言,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涉及,稳步推进。 最后,刘剑文以“财税法治任重道远,法治财税定国安邦”作为本次讲座的结语。他在讲座中多次提到了财税教育的重要性,认为法治财税的研究在于青年人,勉励在坐诸位同学努力学习,为中国的法治财税事业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陈少英和李学尧作为评议人对讲座内容做了精彩点评。陈少英首先感谢刘剑文带来的富有深度的学术讲座,勉励年轻一代税法菁英应当锐意进取。李学尧从自身研究出发,结合讲座谈到自己对“财税法治和法治财税”的理解,尤其对讲座中所提到的两次飞跃颇感兴趣,他认为对青少年的税法教育可以从法律认知的角度来看待。陆易感谢刘剑文精彩的讲座,并从实务角度与在场师生分享了税务案件的新发展和新变化。刘剑文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与在座的师生学者进行了深入热烈的交流。 王先林向刘剑文颁发感谢状,并代表法学院对刘剑文为师生和嘉宾们带来的精彩学术讲座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 |||
[作者]: 郝柏远 [摄影]: [供稿单位]: 凯原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