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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王军 | 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在八个方面取得丰硕成果

       

 7月27日,2017年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在杭州举行。这是今年9月在厦门举办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前夕召开的税收专业部长级会议。金砖五国税务部门负责人围绕落实二十国集团(G20)税制改革成果、深化金砖国家多边税收合作和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等议题深入讨论,并达成共识。

  

  在会议开幕式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作了题为《深化金砖税收合作、助力经济繁荣发展》的致辞。王军指出,今年是金砖国家合作开启第二个十年和金砖国家税收合作第五年,是金砖国家税收合作的新起点。中国将与各国携手一道,努力为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注入新动力,拓展新空间,为推动金砖国家经济共同繁荣和世界经济联动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王军强调,习近平主席在前不久召开的二十国集团汉堡峰会上强调要坚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大方向。本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正是落实习近平主席重要指示精神和G20汉堡峰会共识的有力行动。作为金砖国家整体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有着巨大的空间和潜力。金砖五国需要立足新起点,抓住新机遇,聚力新合作,共谋新发展,推动金砖国家税收合作迈上新台阶。

  

  王军就深化金砖国家税收合作、促进经济繁荣发展提出三点倡议:一是金砖国家应推动完善全球税收治理体系,提升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话语权;二是金砖国家应深化税收领域务实合作,积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能力建设援助,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包容性增长;三是金砖国家应加强税收合作机制建设,构建税收合作制度框架,促进税收合作在金砖国家整体合作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会议期间,金砖各国税务部门负责人联合签署了金砖国家税务合作的第一份机制性文件——《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备忘录》,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将金砖国家税收领域合作上升至制度层面,标志着金砖国家税务合作机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会后,发布了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公报,规划了金砖国家税收合作路线图,承诺推动落实G20税制改革成果,支持建立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倡议金砖国家深化多边税收合作,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能力建设援助,鼓励发展中国家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合作。

  

  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王军介绍了本次会议取得的八项成果:一是建立了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制度性机制,二是深化了落实国际税改成果共同应对挑战的认识,三是达成了税收信息交换合作的共识,四是作出了提升相互协商程序效率的承诺,五是制定了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合作方案,六是规划了税收政策与征管协调的路径,七是发出了增加税收确定性的共同倡议,八是推进了税收经验共享机制建设。

  

  金砖各国税务部门负责人一致表示,此次会议为金砖国家税务部门分享最佳实践、在重要税收问题上达成共识并一致行动提供了重要平台,提高了共同应对国际税收风险与挑战的能力,将对深化金砖国家税收合作、完善金砖国家经济治理和即将召开的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产生积极影响。


       

       7月27日下午,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发布会上介绍了会议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王军表示,这次会议聚焦落实二十国集团(G20)税制改革成果、深化金砖国家多边税收合作、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等税收议题,探讨深入,成果丰硕。

  

  王军表示,在今年1月1日中国“接棒”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轮值主席国时,习近平主席就曾致信俄罗斯、南非、巴西和印度四国领导人,介绍了中方担任轮值主席国期间推进金砖合作进程的设想。本次会议正是落实习近平主席设想的具体行动,在深化务实合作、加强全球治理、开展人文交流和推进机制建设四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从税收领域为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做好了准备。概括起来,这次会议共在八个方面取得成果:

  

  一是建立了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制度性机制。联合签署了金砖国家税务合作的第一份机制性文件——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备忘录,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将金砖国家税收领域合作上升至制度层面,标志着金砖国家税务合作机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二是深化了共同应对挑战落实国际税改成果的认识。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倡议继续在联合国、G20、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重要国际机构和合作框架下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及时、持续、广泛落实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成果,特别是BEPS四项最低标准的落实,呼吁尽可能多的税收管辖区加入并平等参与BEPS包容性框架,继续推动建立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国际税收规则,共同推动国际税收体系向更加公平和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三是达成了税收信息交换合作的共识。金砖国家税务部门共同承诺于2018年9月前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加强主管当局间信息交换,落实G20领导人峰会关于提高税收透明度的倡议。

  

  四是作出了提升相互协商程序效率的承诺。金砖国家税务部门承诺加大金砖国家间及国际间税收案件谈判力度,加快跨境税收争议解决速度,共同促进金砖国家间及国际间生产要素流动和经济技术合作。

  

  五是制定了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合作方案。会议决定构建金砖国家相互援助机制,在能力建设方面互通有无,各尽所能积极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培训、专家访问或技术援助,并将自G20提出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倡议以来金砖各国税务部门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未来1年~2年将要实施的援助计划向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等方面报告。未来两年,中国将向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每年不少于150人规模的培训,推动能力建设项目机制化、常态化。  

  

  六是规划了税收政策与征管协调的路径。金砖国家税务部门承诺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强彼此间税收政策协调与征管合作,增强税收中性,减少税收制度负面外溢效应,落实税收协定公平待遇,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

  

  七是发出了增加税收确定性的共同倡议。金砖国家税务部门共同倡议在打击逃避税、避免双重征税和提供税收确定性之间力求平衡,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合规经营,利用金砖国家在新兴市场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中的代表性,推动全球协调一致行动,以税收上的确定性增进国际投资者信心。

  

  八是推进了税收经验共享机制建设。金砖国家税务部门承诺将建立各级别定期交流研讨机制,增进税务同行之间的互谅与友谊,分享重大税收改革经验,开展税收政策效应评估合作,深化政策沟通、征管协作、征纳关系协调和争议解决等多层面的合作,推动金砖国家税务部门为全球经济治理做出积极贡献。

  

  在回答记者关于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时,王军说,今年的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汉堡峰会把“塑造联动世界”作为主题,习近平主席在汉堡峰会上强调要坚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大方向,为世界经济增长发掘新动力,使世界经济增长更加包容,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并对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逃避税等提出明确要求。本次会议正是落实G20峰会共识的有力行动,必将在以下三个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第一,将对深化金砖国家税收合作产生积极影响。这次会议为金砖国家税务部门分享最佳实践,规划发展蓝图,提升广大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提供了独特而重要的平台。会议期间,金砖五国承诺将在加强税收政策协调与征管合作、分享重大税收改革经验、共同应对税收领域的风险与挑战等方面深化合作,并联合签署了金砖国家税收合作的第一份机制性文件——《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备忘录》,为金砖国家开展务实高效的税收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是落实G20领袖共识的重要成果体现,标志着金砖国家税收合作迈上一个新的高度。

  

  第二,将对完善金砖国家乃至全球经济治理产生积极影响。G20杭州峰会和汉堡峰会都强调深化国际税收合作,以建立一个全球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并促进世界经济增长。而金砖五国经济总量占全球的比重达到23%,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50%,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因此,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是完善金砖国家经济治理乃至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力量。本次会议正是金砖国家税务部门携手探求税收治理新路径、共同促进金砖国家生产要素流动和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行动,对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第三,将对今年9月的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产生积极影响。作为厦门会晤的专业部长级会议,这次会议自始至终贯彻了厦门会晤“深化金砖伙伴关系,开辟更加光明未来”的主题,秉持开放、包容、合作和共赢的金砖精神,按照五国领导人会晤达成的共识为金砖国家合作注入新动力,拓展新空间,为应对共同挑战找寻包容、共赢的解决方案。这次会议在税收领域将为9月在中国厦门召开的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奠定良好基础。

  

  在新闻发布会上,印度共和国财政部税务局局长哈斯穆克·阿迪亚、俄罗斯联邦税务局副局长阿列克谢·奥维查克,分别就近期印度增值税改革情况、俄罗斯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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