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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刘剑文:房地产税影响远超个税,应严格按照先立法后改革的程序开征

       

编辑/陈贤忠

1月19日,在搜狐智库举办的搜狐有名堂“市值450万亿的中国房地产如何征收房产税”沙龙论坛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回答了搜狐智库的提问。

 

他表示,开征房地产税的法律逻辑是要“先立法、后改革”,在法治框架下进行,通过立法形成共识,规范政府权力,保护纳税人的权利,给以社会合理的预期和安全感。

刘剑文表示:房地产税和增值税这两个税种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了,那么整个税收法定原则就基本上落实了。

以下为问答实录:

搜狐智库:从立法和税制改革的双重角度看,开征房地产税的立法逻辑和基本依据是什么?

刘剑文:提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因为房产税的问题大家很关注,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它也是涉及到整个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一个问题,涉及到人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在这个问题上来讲,因为以前有争论,有些人认为,立法阻碍改革,所以先改革,再立法。

但是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如果像我们房地产税这么重大的改革,如果不在一个法治框架下来进行,就会让我们每个人没有一种安全感。你的财产没有安全感,你的财富没有安全感,你基本权利的保护没有安全感。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在2013年中央提出,要先立法、后改革。就在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近40年,回答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们的改革要在法治框架下进行,无论你怎么改革,但是有个大方向是不能变的,那就是在法治框架下,始终要围绕着规范政府的权力,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如果我们在这样一个法治的逻辑之下,我们整个改革,包括我们房产税的出台不会有问题。

有了这样一个核心性的东西,那我们就可以看,就像一艘船航行在大海上,它有指南针,它有方向盘,它只能往前进。如果说我们的改革不在立法的框架下进行,不在法治框架下进行,改革也可能倒改革,就像一艘船在航行过程中,它倒转,或者原地打转。在这样一种情况之下,中央非常明确地说,要先立法、后改革。因为通过立法来形成整个社会的共识、最大的公约数。

对于房地产税的问题,大家看到了很多,但是我们通过立法形成共识,如果说要执行,大家也不会去反对。所以这个逻辑是基于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基于规范政府权力这个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因为法律是要给人们一个合理的预期,是要给人们一种安全感。

我们有了立法,有了法治改革,就不会像2007年的半夜鸡叫。在座的很多人都记得在2007年5月30号的深夜12点,证券交易税调整。我们有了法律以后,这种情况再也不会有了。还有很多人记得,在2014年年底、2015年初,成品油消费税三次提高,把人们所有的预期都打乱了。所以中央提出,要先立法、后改革,我想这是非常英明的,也是非常对的。符合我们法治国家建设的一个需要。这是我想回答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我们整个房产税立法,基本上是谈到了立法,因为立法的好处跟政策不一样,你要是政策,国务院要出台一个房产税的改革,今天想出来,明天就出来了。但如果是一个法律,它有严格的程序,这个程序至少是三读三审。过去我们有很多的法律,像《物权法》经过六审、七审才出来,是经过很多年才出来的。这样来讲,大家可以参与讨论,能够充分反映民情、民意、民智、民慧,让人们这样一个想法,能够在法律里面充分体现。我们讲法律,其实就是一个利益妥协的产物,大家相互有一个让步,政府让步,纳税人让步,就形成一个共识,有助于在社会上的充分运用。

第三点,房产税立法有严格的程序。这样一个严格程序在我们现在的立法上来看有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由全国人大提出草案——立法草案。第二种模式是由政府提出草案,由国务院提出草案。但是我们现在凡是涉及到财税的立法这些草案都是由国务院提出来的,不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来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首先要形成一个共识,形成共识有草案了,再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

在全国人大有两个机构,一个叫财政经济委员会,一个叫法律委员会,他是全国人大的机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有两个机构,一个是全国人大的预算工作委员会,一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治工作委员会。

也就是说,国务院提出草案以后,是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预算工委首先审查以后,再提交给全国人大的财经委员会审查,财经委员会审查完以后,最终再交给全国人大的法律委员会,法工委是作为工作机构,这有一个严格的程序。但是我们有些在财税领域里面的基本法里,它并不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是由全国人大通过的。因为我们全国人大的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就是每年3月份。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是每双月召开。我们过去是召开六次,但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有一个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时候会加开会议。

比如说今年1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加了一次会议,讨论《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制定过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以后,要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社会的意见,我们通过网上提意见,就像这次个人所得税税法的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把草案在网上公布,来广泛听取民众的意见。还可以召开专家座谈会,还要定期去听取其他人的意见。一句话,要充分反映大家的意志。

这里面经过两审三审,但我自己觉得,房地产税法草案影响是非常大的,甚至在我们国家整个税制改革,影响最大的两个法律,房地产税法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是超出了个人所得税法。尽管我们很多人很关注个人所得税法,但是房地产税法它的影响,应该说在相当层面,未来会超过个人所得税法。

所以我们现在的税制改革,中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两个税种如果解决了,整个税收法定原则就基本上落实了,一个是房地产税法,一个是增值税法。我想这两个税法里面,只要它最终出台以后,我们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如何来规范政府的征税权力,我们按照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规范政府的征税权力,使我们的房地产税法成为一个良法善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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