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

《人民e财经》:契税法,“定心丸”请收下!

       主持人:人民日报主任记者 陆娅楠

         嘉宾: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剑文

         嘉宾:人民日报麻辣财经主创 李丽辉

       

主持人:大家好,这里是由人民网强国论坛、人民日报麻辣财经工作室和全国党媒平台联合推出的新媒体访谈节目——《人民e财经》。本期我们要聊的话题是:契税法,“定心丸”请收下。今天做客现场的嘉宾是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老师。您好。

  刘剑文:您好。

  主持人:还有一位是我们的老朋友,人民日报高级记者、麻辣姐李丽辉,李老师好。

  李丽辉:你好。

  主持人:今天聊这个话题,是因为最近有两部税法颁布了,大家特别关注。其中一部是契税法,契税法一经颁出以后,网上马上掀起了一个热潮,说如果现在不买房的话,以后买房的成本会提高了,因为契税的税率可能会由1%升到2%、3%,升到5%,种种解读,莫衷一是。今天请刘老师跟我们解释一下,这样的解读对不对?到底契税法会改变什么?

  刘剑文:谢谢主持人。我想大家对于契税法的关心,是能够理解的。契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8月1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2021年9月1日正式生效。你刚才提到契税法出台以后,购买房产的成本是否增加?从我自己的专业角度来看,我觉得是不会的。因为契税法是在1997年契税暂行条例基础上上升为法律,它是本着税负平移的原则进行的。这一次平移过程中,税负不增加。我们讲税负平移的一个核心问题,是税负不增加,即不增加纳税人的负担。这是税负平移的一个基本精神。1997年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法定税率,是3%—5%,这次契税法同样是3%—5%,税率并没有变化。这里涉及到一些具体优惠政策的问题,这是我们下一步要解读的问题,大家先对这个问题放心。

  主持人:我们契税法本身的税率,和暂行条例相比没有变化。

  刘剑文:我们强调税负,现在的契税法所规定的税负,税负主要体现在税率,和以前的契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税率是一样的,都是3%—5%,这没有发生变化。

  李丽辉:也有很多人有一点担心,法律出来以后,还能够有税收优惠吗?如果没有优惠,那是不是契税会涨?

  刘剑文:这可能需要我们仔细解读契税法的全文,需要了解它的精神。我们知道,契税法是我们国家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成果,我专门带来了一个契税法的条文过来,说起来会更好一些。按照契税法第三条的规定,契税税率是3%—5%。契税的具体税率,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这就说明它所规定3%—5%,具体适用的税率是多少,是由省级政府提出一个方案,要省级人大来决定,然后报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备案。也就是说,税率可能有的地方规定3%,有的地方规定4%,有的地方规定5%。同时,在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也就是说,可以按照不同的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来确定一个差别税率。意思是讲在同一个省市自治区的话,地方不同,税率还是可以有差别的。

  李丽辉:为什么要这样呢?

  主持人:是不是和房地产的因城施策有关系呢?

  刘剑文:和房地产市场有关系,也和房屋的质量有关系,和当地经济发展也有很大的关系。这是我想说的一点。除了法定税率以外,这里面还有一个规定,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计税,报全国人大备案。这实际上为我们未来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上制定政策,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空间。

  主持人:便于房地产的调控。

  刘剑文:包括房地产的调控。在这个过程中,国务院可以免或者减征,报全国人大备案。实际上,这跟我们过去有一个连续性的问题,这是我想表明的第二点。第三点,我们现在是法律出来了,下一步还有契税的实施条例。契税实施条例,应该说是在明年9月1日之前是会出来。法律与实施条例出来以后,它也涉及到对我们过去的契税的政策清理的问题,可能有的需要保留,有些不合适的要做一些调整。在法律没有正式实施之前,原有的政策还是继续有效的,我想这一点大家是放心的。

  主持人:至少明年9月1日之前这个政策是不会变。

  李丽辉:刘老师上来就给大家一个定心丸。

  刘剑文:过去的政策,按照这一款的规定,它还可以保留,只要有利于民生。中央提出房屋只住不炒,只要坚持这样一个原则,税负不会有大幅度的提升。 在这次的契税法案里,还有一个重大的变化,比1997年契税暂行条例更加优惠,可能大家很关注。一是说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可以免征契税,这是过去没有的。二是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成熟土地房屋权属的也可以免契税。

  主持人:一个是夫妻,一个是法定继承人。

  刘剑文:对,夫妻之间和法定继承所发生的住房、土地权属的变更,契税是免,也就是说税收是零。

  李丽辉:前几年的时候,夫妻在房产证改名,相当于这个房子是挂谁的名,不需要再征契税。

  刘剑文:对。应该是七八年前,在房产证上加其中的一方,可能就涉及到征税的问题。尽管后来财政部、税务总局有一个解释,那毕竟是一个行政规章的层面,现在上升到法律。法律给人的感觉就是说,它是一个确定的,安全的。

  主持人:不光是加名,还包括变更了,丈夫的房子给妻子没有问题。

  刘剑文:夫妻之间的,包括继承人之间的,这样一个变化是很大。

  李丽辉:这样老百姓就很欢迎,心里面踏实了很多。

  刘剑文:这就是我们现在讲法治,法治强调良法善治,法律要充分考虑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老百姓的关切。

  主持人:契税法真的是一个良法。契税法这么好,给了我们新的优惠政策。我们知道我们的税种不止是有契税,有18个税种,立法进展到现在,有多少个税种上升到法律了?

  刘剑文:中央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这个步伐是大大加快了。现在的法定税种一共有18个税种,已经立法的、上升为法律的,在中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前,是有3部单行的税种法,一部是1980年的个人所得税法,这个中间经过七次修改,到2018年的第七次修改。第二部是企业所得税法,第三部是2011年的车船税法,这是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规定之前的3部。

  在这之后出台了8部,步伐明显加快。一部是2016年环境保护税法,2017年的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2018年的车辆购置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2019年的资源税法,再加上今年的契税法和城市建设税法。所以,现在的单行税种一共有11部上升为法律,立法的步伐应该说是很快的。

  这在我们国家整个立法过程中,在某一个特定时间,对某一个特定领域,出台多部法律,这是很少见的。其实,从2016年到2020年也不过五年的时间,就出台了8部税收法律,说明中央高度重视立法问题。

  主持人:我们知道税收立法,还有一个时间表的问题,说今年底之前应该是全面完成。现在看样子还差了那么几部,我看有些也在征求意见,为什么还差这么一点点呢?

  刘剑文:我们讲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有一个过程的。因为税法所涉及到的面比较广,利益纷繁复杂,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比如增值税的分成问题;涉及到国家和纳税人的问题,还涉及到纳税和纳税人的问题,涉及到立法和行政的关系。可以说,在我们现在的立法里面,难度最大的就是税收的立法。税收的立法中央重视它,是因为国家考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从国家的长治久安的角度考虑,提出落实税收法定的原则。

  落实税收法定的原则,在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立法法,立法法在第八条第六项就明确规定,税种的开征、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这是在立法法的层面上对税的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主持人:要收什么税,不是你想收什么就收什么。

  李丽辉:是上位法,你要立法的时候,税这块新开征的,必须要先有法后开征。

  刘剑文:是立法的一个依据。

  刘剑文:在2015年,中共中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我们国家未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其中你刚才提到一个问题,力争在2020年要把单一税种上升到法律。

  我想强调几点:第一,它是强调力争,这是努力的方向,这是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税收的立法,它应该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作确定。法律的特点是对社会关系的确定和保护,这个过程中要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现在整个经济状况,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它对经济社会影响特别大。在这种情况下,把所有单行的税种上升为法律,还是有一定难度。何况我们后面的法律都是“硬骨头”,都是很难啃的,还要本着循序渐进、砥砺前行这个角度往前推进。

  增值税也好,消费税、关税、房地产税,都是重中之重。特别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整个社会财富总量的增加,带来了千家万户的财富增加,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你就更会关心税的问题。

  主持人:包括个税的清缴,能退税的是一种感觉,要补缴的又是另外一种感觉。

  李丽辉:刘老师刚才讲了最后几部都是“硬骨头”,具体的税种,我觉得增值税立法难也有一定的原因。2012年才开始营改增,把营业税纳到增值税里,实际上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2017年的时候,基本上改革分了几步走,接下来要合并税率。所以,它又是一个全国第一大税种,要把前面这些活都得干了,要一步一步走,改革完了之后再上升为法律。

  主持人:这也是立法中的稳中求进。

  刘剑文:刚才李总讲的,增值税影响非常广,它占整个国家税收的50%以上,几乎上所有行业都涉及到要缴增值税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增值税的改革分了三步,从最开始的,应该早还是在2008年、2009年的时候,那时候解决什么问题呢?解决当时的固定资产含税部分不能扣除。然后是2012年的营改增,到2017年全国推开。我们进行到第三步,就是增值税立法的问题,要把这些年的增值税改革的这些成果通过法律把它固定下来。

  主持人:说到增值税,我们可能更多的企业也好,小业主也好,第一个反映,如果增值税真的立法了,还能像现在这样出台减税降费的政策吗?

  刘剑文:我们未来增值税法出台以后,减税肯定还会有,但是不会像现在这样幅度、频率、范围这么大、这么广。我们现在一些减税降费是更有利于经济发展,更有利于创造财富,我相信在未来增值税立法里面还会保留。如果有一些没有太大意义的,也可能在未来增值税立法过程中会取消。

  李丽辉:我理解,是不是说将来上升为法律之后,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就固定下来,那些好的、实践证明有效的,就会吸纳到法律里面,这实际上给了大家一个更长远的更稳定预期。因为大家都说经济就是看预期,我们好多税收优惠政策是有执行期限的,有的是一年,有的是三年,大致是这样。如果把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固定到法律里,就是形成一个长期的,这样可能更有利于企业增强信心。

  刘剑文:对,现在有些减税降费政策,在未来法律可能会继续把它作为成果巩固下来,形成法律条文。即便没有,我们也知道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后,它可能需要国家给一些优惠政策,法律还可以修改,还可以调整。当我们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后,把所有单行税种上升为法律以后,可能有的时候不需要对某一个税种单独修改,可能是一揽子,也可能对某一个修改。

  李丽辉:这样更有统筹和综合的效果。

  主持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已经有了暂行条例,还要上升为法律的原因。

  刘剑文:税收立法权,它涉及到人民的财产权,按照我们国家宪法的规定,立法属于专属权利,属于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是专属权利。这个过程中,我们国家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在1980年到1981年,我们当时颁布了三部税收法律,一部是个人所得税法,一部是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还有一部是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在当时法律非常少,但是我们有这三部法律,就有利于我们吸引外资,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是这样一个过程。

  李丽辉:因为当时市场经济刚刚起步,还摸索不出来一个什么样的法律条文能够适合当时的实际的情况,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法律也会随之出台。

  刘剑文:当时涉及到内资和公民的这些税方面的规定,是制定了行政法暂行条例。实行几十年以后,我想我们既要用一个历史眼光看它,也要用一个发展的眼光看它。

  从历史眼光看,当时必须要这样做,实际上当时这样做是对的,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纳税人的权益,社会稳定。但是,随着法治的进步发展以后,也看出很多的问题。就是你刚才提到一个问题,为什么有行政法不挺好的嘛,还要制定法律。因为这里面法律给人们的一种感觉是刚性的,是确定性的,是有一个合理预期。

  主持人:税收立法不仅仅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给了政府征税的一个正当的理由和法律工具,其实它也是在保障我们公民和企业的财产权。

  刘剑文:你说得很对。因为税与千家万户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和每个人的利益也是息息相关的。我们可以看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当时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并且还讲到财政是国家治理机制和重要支柱,涉及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和纳税人的关系是根本性的关系。我个人理解,国家和纳税人的关系,其实主要体现在税收的关系。在税收的关系过程中,我们如何去寻求一个共识,立法是要寻求共识。

  李丽辉:公众也可以参与进来,发表自己的看法。

  刘剑文:不仅发表意见,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立法人员是代表着公众的意志和利益,因为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出来的,税收立法可以最大限度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古今中外发生了很多事例,税是社会变迁的一个见证,它也是社会变迁的一个动力和基础。比如英国的光荣革命、法国的大革命,北美独立战争,都是由税引发的,说明当时的税收制度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所以,社会已经发展到今天,我们要通过法律形成社会更大的共识,来减少社会的分歧和矛盾,化解矛盾。

  主持人:有了真正特别完善的税收体系之后,是否又倒逼财税体制进行更大、更深刻的改革呢?

  刘剑文:那当然了,这就是改革和立法之间的关系。改革和立法的关系可以从几个层面理解它。

  第一,立法,能为我们改革提供根本性的制度保障。比如说,我们在2004年当时修改宪法的时候,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所以,这是我们所讲的立法和改革的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立法引领改革。我们讲改革,就像一艘船航行在大海里,法治就像船上的指南针、方向盘,我们坚持法治精神,改革就始终是前进的。我们讲的法治,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纳税人权利,如何最大限度地规范政府的权力。始终围绕这么一个方面的话,这艘船始终往前进。否则,你的船可能在原地打转,甚至会倒行,这就是我们讲它引领改革。

  第三,立法在巩固和拓宽改革的成果。比如说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包括我们这一次的契税法的制定,刚才讲亲属之间的产权转移,还有法定继承,这都是我们过去改革的成果实践总结的,这就是通过立法巩固这个成果,拓宽成果。十八届四中全会讲得很清楚,我们的改革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在法治框架下进行的话,改革就不会出现偏差。

  李丽辉:我也谈一下我的体会,比如个税,大家是最有切身感受的。刚才刘老师说已经修订过七次了。其实从每一次修订来看,是不是保护了纳税人,保护了个人的收入?是的。因为每一次修改,最简单的就是提高起征点,让一部分个人的收入不纳到税收的税基里。后来2018年、2019年的改革,步伐就更大了,抵扣、税率和起征点,三项改革联动,目标就是减税。最后减到什么程度?个人月收入一万元左右的,基本上不用交税了。真的是随着改革、随着经济发展,一步一步地在保护纳税人的权利,给你更大的空间。

  主持人:个人可支配收入提高了,又可以来刺激消费,刺激服务业的发展,是一个良性循环。

  李丽辉:真的是引领这个航线往前走。

  主持人:刚才说到个税,更多的网友和观众,大家关注的税是迟迟未定的房地产税,原来我们有房产税和土地税,这些目前还没有完成,大家最后关注的房地产税,也有地也有房,是否18就要变17呢?

  李丽辉:要合并吗?

  刘剑文:房地产税的问题是这样,社会高度关注。之所以高度关注,可能和我们现在的家庭财产也有很大的关系。现在家里面的财产,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主要是以房产体现出来的。我们以前一共有18个税种。你刚才讲,未来合并以后是否还18个税种?至少目前来看还是18个税种。因为以前的18个税种,是不包括环境保护税的,现在环境保护税已经立法了。未来,房地产税至少能够有2个税种的合并,一个是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一个是土地使用税。但是把这两个税合在一起,也不是简单的合并,中间还有很多内容的改革和变化的问题。

  主持人:今天至少听了刘教授给我们介绍这么多税收法定的知识,让我至少心里面觉得很踏实,它将是一个善法、良法,更好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

  李丽辉:也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治理的完善。

  刘剑文:我们国家自从提出税收法定原则以后,可以看到我们整个税收立法,第一是关心民生,把民生作为一个主线。十九大所提出的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我想这一点在未来立法中是始终要坚持的。 第二是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一是对纳税人的权益做出规定,二是规范政府的职责权力,强调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这个方面也有很多的变化,也有很多的规定。

  主持人:感谢刘教授和李老师做客我们的节目,本期节目到此结束,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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