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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第十六卷)》

熊伟

       


       

 

【卷首语】

  “涓滴汇流,以税推舟。”2023年,《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已走过十三载,迎来了第16卷的顺利出版。13年来,伴随着税制改革的持续深化,中国的税收法治环境也日新月异。国家始终坚持税收立法与税制改革的协同推进,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相继发布的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重要税种的立法加快推进,构建现代财税体制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又迈出重要步伐。我们始终关心设税、征税、治税对广大纳税人利益的影响,支持乡村振兴、共享发展、协调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的发布,为各类纳税人轻装上阵、助力高质量发展持续助力。历经时代淬炼,《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不变初心,追随税收法治实践的前沿理论和热点问题,竭力为税务领域法律实务问题提供讨论空间,为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提供沟通桥梁,为税法学科建设与共同体成长提供良好环境的研究平台。

       

  本卷在保持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过往定位的基础上,继续在稿源内容、作者结构、组稿模式等方面寻求创新。本卷一共收录了12篇文章,延续第15卷的栏目设置做法,共设置5个板块,其中5篇为热点聚焦、2篇为税法专论、3篇为实务评注,此外还包括1篇国际税法专题文章和1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在“热点聚焦”栏目中,翁武耀以增值税应税交易的构成要件为出发点,将应税交易划分为普通应税交易和视同应税交易两种类型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提出现行有关应税交易的构成要件规则尚存在界定不明确、不周延、不科学等问题,进而通过厘清应税交易的构成要件,对现有增值税立法的体系化完善提出颇具价值的对策建议。杨小强和王森观察到,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众筹的增值税课税较为特殊,但由于我国“法律”对众筹的法律性质界定模糊,增值税法中对参与者的增值税义务也不够清晰,带来了课税难题。为此,应当基于类型化的思路对非财务回报类众筹的增值税适用问题和财务回报类众筹的增值税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作为连接投资者和融资者中介的众筹平台增值税问题进行重点分析,从构建不同众筹形式的分类处理规则、打通众筹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明确互联网金融业务性质等方面为将众筹纳入增值税立法提供路径参考。王一骁则结合“营业目的”作为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困”与“惑”,指出《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无论从法条文本的逻辑周延还是体系自洽角度都存在失当之处,未来在制定增值税法时,有必要引入对“营业目的”条件的概括性表达,借鉴“为从事应税交易之目的”的表达方式,结合比例原则、兼顾征纳效率进行调整。李磊提出,中国增值税历经三十年的试点与改革,但仍然存在抵扣链条不畅和税负转嫁困难的问题,税收中性优势也尚未完全显现,应当以《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第20条为规范基础,确立纳税人的结转抵扣权、退还请求权和利息请求权,构建完善的进项税额抵扣多维权利体系。朱张润子分析了我国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中的暂不办理出口退税这一新型行政行为对纳税人权利产生的重要影响,从法律性质、构成要件和规范路径的三重视角对暂不办理出口退税的行政行为提出了系统的法律规制路径。

  在“税法专论”栏目中,贺燕针对税法适用中的溯及力规则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在新旧税法交替之际,如何处理新法的溯及力在立法层面尚缺乏充分的规则供给,应当推定新法不溯及既往,准确适用行为时法进行认定。对“行为时”的认定应以要件事实成就时为主要标准、以个别要件事实成就时为补充标准,聚焦于纳税义务的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二分法进行区分认定。邹新凯另辟蹊径,基于领域法的视角,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税收规范为研究对象,发现基本医疗卫生法中的税收规范存在税收规范进入目的考虑不周,税制工具使用不足,税收规范条款实施估量不足,税制立场探求较少的问题,需要借助赫茨伯格的“保障—激励”双因素理论对领域法中的税法规范功能予以分析,并借助比例原则的思维模型在基本医疗卫生法中合理引入税收规范。

  在“实务评注”栏目中,蒋敏娟和施力瑜以52份认可分配方案民事裁定书为考察样本,审视了破产新生税款清偿顺位认定存在的破产新生税款性质界定不一、债权人的自治权缺少程序保障、普通债权平均清偿率低的现实样态,分析了破产新生税款清偿顺位认定乱象存在制度供给不足、规则理念不兼容、实质审查程序缺失等原因,最后从整体思路和具体路径两个层面就如何进行破产新生税款清偿顺位认定提出建议。黄振鹏和史正保发现,现有商品房“买卖+委托装修”双合同模式下的契税计税依据确定存在问题,将双合同模式下委托装修合同中的“装修款”纳入房屋买卖合同总价征收契税虽具有正当性,但不加区分的实践应用带来了违背税收基本法理、重复征税、不利于纳税人遵从和不利于绿色环保精装房推广等问题,需要在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平衡好实质课税和税收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参考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制度对双合同交易模式给予一定契税优惠,发挥契税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苏怡雯则以武汉新润百汇公司地下人防工程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案为例,讨论了经营使用权转让的税法属性及适用问题,指出经营使用权转让应作为独立的转让无形资产行为,以企业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的税目征收增值税。针对现行税收政策的模糊以及相关课税标准的分歧带来的税法适用障碍,应当参照会计准则规定进一步明确我国税法中无形资产的概念内涵和外延,将经营使用权这类交易客体纳入无形资产的税法适用范畴。

  在“国际税法”栏目中,陈浩达、陈镜先特别关注到,面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许多国家通过修改税收协定和国内税法以及参与“双支柱”等国际税改的方式进行了应对,还有一些国家在司法实践中通过条约解释的方式做出了回应,这种动态解释的方法将国际税收规则的最新标准纳入司法审判,为反避税提供协定依据,但其对于应对数字经济税收挑战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也备受质疑。为此,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我国应当明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的注释》的法律地位,有限度地采用动态解释方法应对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我国“走出去”数字企业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东道国法院采用动态解释所引发的税务风险。

  为继续鼓励财税法学的后备力量参与学术研究,本卷继续延续了“学位论文”栏目,推出厦门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黄子威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黄子威通过实证分析,观察到我国税法领域存在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存在缺乏授权依据、违背上位法规定、超越上位法等问题,对纳税人的合法权利造成了损害。也注意到《行政诉讼法》虽引入了“附带审查制度”,但对于是否启动审查、如何进行形式合法性审查以及如何进行实质合法性审查均缺乏明确标准,为此,作者在对可审查标准、形式合法性标准和实质合法性标准等关键问题进行针对性回应的基础上,尝试构建一套完整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标准及适用体系。

  本卷执行主编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王婷婷副教授担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胡邵峰副研究员在此过程中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书稿的顺利出版,得益于王老师的辛苦付出和其他编辑的精诚奉献,得益于编辑部全体成员的协力合作,得益于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税务团队的资助。期待更多热心公益的有识之士加入丛书的出版资助团队。对法律出版社毛镜澄编辑一如既往的辛苦付出,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雷文俊、刘、吴婷、李璐璐对书稿规范化所承担的技术工作,以及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李慧、陈小三在财务手续方面的协助,深圳大学法学院专职副研究员毛彦在审稿方面的协助,在此一并致谢。

 

 

20231030

 

【目录】

【热点聚焦】

论增值税应税交易的构成要件与立法完善

——翁武耀/3

众筹的增值税课税问题研究

——杨小强  王  森/23

“营业目的”作为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立法表达——以《《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为探讨对象

——王一骁/44

实体程序二元视角下的结转抵扣权与退还请求权——兼评《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第20

——李  磊/63

暂不办理出口退税的法律规制

——朱张润子/85

 

【税法专论】

税法适用中的溯及力规则研究

——贺  燕/10

领域法中税收规范的省思与再造——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例

——邹新凯/137

 

【实务评注】

何以断言:破产程序中新生税款清偿顺位之实证演绎与矫正路径

——蒋敏娟  施力瑜/155

房屋买卖双合同模式下契税计税依据问题研究

——黄振鹏  史正保/172

经营使用权转让的税法属性及适用——以武汉新润百汇公司地下人防工程商铺经营使用权转让案为例 ——苏怡雯/194

 

【国际税法】

税收协定动态解释:应对数字经济税收挑战的新路径

——陈浩达  陈镜先/213

 

【学位论文】

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标准研究——基于司法实务的观察

——黄子威/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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